主旨:中華民國資訊管理學會第十四屆會員代表通訊選舉投票
依據: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、中華民國資訊管理學會組織章程、
公告事項:
一、本屆會員代表應選北區會員代表54席,南區會員代表46席,
二、凡本會正會員或團體會員代表人,並已繳納會費者(104年9
三、本屆會員經候選人推薦程序已完成候選人推薦事宜,
四、第十四屆會員代表理通訊投票與開票作業時間如下:
(一) 通訊投票期間: 104年11月13日-104年12月3日
(二) 開票時間:104年12月20日
五、本學會業將選票以掛號郵件寄出並附回郵信封(寄回選票時,
-北區會員代表應選54席,每張選票最多圈、
-南區會員代表應選46席,每張選票最多圈、
六、選票圈、填選方式:圈選欄打「O」之記號,
七、本次選舉相關公告,登載於資管學會網頁(http://
八、聯絡人:王貞淑秘書長(Email:wangcs@
中華民國資訊管理學會
秘書處 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