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

機關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(校本部)

機關徵才資料:

職稱:專任助理教授(含)以上

名額:擇優錄取至多 2 名

上網期間:即日起至 107 年 1 月 26 日止

一、資格條件:

1、具博士學位之助理教授(含)以上師資;畢業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資訊管理或其相關 領域系所。

2、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25 條規定,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 經驗。但本法施行(104 年 1 月 14 日)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,不在此限。

3、能教授程式設計、資料科學、物聯網、行動應用開發或其相關資訊技術領域課程。

4、對教學、輔導及研究有高度熱忱。

5、指導學生專題製作或具開發、主持產學合作案經驗列為重要參考;具業界經驗或具相 關領域之專業證照(或證明)亦併入選評依據。

6、五年內曾於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發表文章。

二、工作項目:本校資訊管理系(科)教學(日、夜間部)、研究及配合校務、系務發展之相 關行政服務工作。

三、工作地址:臺北校區(臺北市濟南路一段 321 號)。

四、檢附資料:(須檢具文件、聯絡人、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)

1、 請先至 https://goo.gl/t9Rn7e(請留意大小寫)線上填寫基本資料。

2、 另請至 https://goo.gl/fJJmqP(請留意大小寫)下載新聘專任教師應徵資料表,繕打 列印後連同以下資料一併繳交。

3、 自傳乙篇(請以 A4 格式繕打及列印);學經歷證件影本(含博士學位證書,如為國 外學歷,須附駐外館處驗證、成績證明及入出國紀錄)及大學與研究所成績單。

4、 檢附作品目錄,含最近五年內自行製作及指導學生專題之作品,有獲獎紀錄者尤佳。

5、 檢附著作目錄,含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著作、實際研究成果、產學合作研究 及相關計畫。

6、 符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25 條規定相關證明。

7、 推薦信兩封。

8、 已取得教師證書者請附影本,另外如學術或教學成就優良事蹟、證照影本或其他有 助於審查資料影本,亦可一併繳交。

五、其他暨聯絡方式:

1、起聘日期:民國 107 年 8 月 1 日(如無助理教授以上證書則需辦理外審,起聘日期 可能延至 108 年 2 月 1 日),新聘教師依規定第一年為試聘期。

2、本校專任教師聘書,訂有升等條款,聘約規定簡錄如下: 「……助理教授須於到職後 8 年內升等為副教授,副教授須於到職後 10 年內升等為教 授,如未能升等則視為待觀察,應於 2 年內接受教師評鑑,評鑑結果為良以上者,以 後每 2 年須再接受教師評鑑,直到通過升等為止;評鑑結果為尚待改進者,依教師法 第 14 條規定,提經各級教評會決議通過並報請教育部核准後,不予續聘。」

3、請於民國 107 年 1 月 26 日前完成線上基本資料填寫並將紙本文件郵寄(郵戳為 憑,逾期恕不受理)至:100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,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 訊管理系收,信封請註明<應徵資訊管理系專任教師>。經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談(必 要時將安排試教),不合者恕不退件。

 

聯絡人:行政專員黃立芳

電話:(02) 2322-6408

電子信箱:huang3rd@ntub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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